國立清華大學 服務科學研究所
Institute of Service Science
National Tsing Hua University
學分抵免原則 I Credits waiver and transference
學分抵免原則 I Credits waiver and transference
申請程序:
審查原則:
依國立清華大學學生抵免學分辦法之規定辦理。
申請抵免之科目需為修讀學士/碩士學位期間,所修習碩、博士班課程成績七十分以上,其學分未列入畢業最低學分數內,而持有證明者。
申請抵免之科目為修讀學士/碩士學位期間,未列入申請各學程之學分數。
本所之必修科目不得抵免。
本所之必選修學分數不得抵免。
自由選修抵免上限為6學分。
未上網建檔或紙本未送達者均視同未申請。
抵免學分之申請,應於入(轉)學當學年第一學期一次辦理完畢。入學時未提出申請者,日後不得再提出申請。
本學分抵免原則由所務會議擬訂後實施,修正時異同。